日前,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公安厅印发《关于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提高政治站位、统筹综合研判、实行强实名制、注重协同监管、加强宣传引导等5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强化江苏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通知》要求,5000人以上的大型演出活动审批前应当经过省文化和旅游厅、属地公安机关风险评估和综合研判,演出举办单位在申请举办大型演出活动前,对可能出现的票务销售、现场管理、网络舆情等方面的风险,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并向受理审批的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公安机关递交安全风险自评报告。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视安全条件作出审批决定。
《通知》要求,对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要实行凭身份证、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实名购票和实名入场制度,确保购票人与入场人身份信息保持一致。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督促演出举办单位建立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退票机制,并实时将票务信息传输至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加强票务信息管理。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配合公安机关,加大对网上网下倒卖炒作演出票证的打击整治力度。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建立完善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联动机制和协同监管机制,严格内容审核和安全管理,加强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对列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重点演出风险防控的演出活动,要强化联合监管。同时,要督促演出举办单位加强明星、艺人粉丝的管理约束,用好信用评价监管手段,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舆情引导,加强文明礼仪宣传,共同营造文明观演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