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福建省政府批复同意,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自2024年起新设立3个专项资金,设立期限为3年,总规模约17亿元。
据了解,这3个专项资金是“福建省文旅经济发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和“福建省文物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其中“福建省文旅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由“福建省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资金更名而设。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专项资金的设立将为省文化和旅游厅贯彻落实《新形势下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福建省推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福建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改革发展专项规划》等要求,推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也将为福建省上下落实打造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11537”思路(打造1个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打响1个“海丝起点 清新福建”品牌,加快建设5个世界遗产地文旅集聚区,构建3条特色文化旅游带,推出沿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等7条精品文旅线路)和布局,做好八闽文化保护、传承、传播、发展“四篇文章”,擦亮“海丝起点 清新福建”品牌提供有效的基础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