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人出游遭20多人围殴
7月16日,她和老公陈先生带着高考完的儿子及7岁多的女儿随某旅行社一起,坐上了开往新乡万仙山的旅游大巴。次日上午,侯女士一家和游客们一起前往万仙山南坪景区丹分沟游玩。当天上午10点20分左右,侯女士一家在丹分沟景区途中休息时,一名20多岁的年轻男子突然冲出,将旅行团中一名女士的崖柏拿走。陈先生等数名游客随即追赶讨要。“我解释这是在山脚买的崖柏,一名观光车司机突然冲过来打了我两个耳光。在确认该崖柏确实不是旁边商店的之后,这伙人就想离开。”陈先生说。游客们让观光车司机道歉,这时一群身着制服的观光车司机冲了过来,对游客拳打脚踢,“当时我被七八个人追打,我爱人被三四名观光车司机扯着头发殴打,我儿子看到母亲被打,上去阻拦也遭到两名司机追打。”
陈先生提供的视频显示,一名身着制服的男子踹向一名女游客。同行游客王女士说,该段视频由其爱人拍摄,随后该手机屏幕被摔碎,其爱人也遭殴打。
当天下午,在配合当地沙窑乡派出所民警录完口供之后,侯女士等5人因伤住进当地医院,后转院到郑州。
打人者并非景区工作人员
7月23日下午,万仙山景区负责人、新乡南太行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郭耀等到医院看望病人,表示景区将持续关注此事的解决。
7月24日,郭耀在接受河南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了解到此事之后,我第一时间赶到郑州看望了受伤的游客。”
郭耀表示,在景区内打人的观光车司机并不是公司的工作人员。“这些观光车司机大多是当地村民,并不归我们管辖,也并非我们的工作人员。”
沙窑乡党委副书记
7月24日,辉县沙窑乡一梁姓党委副书记在接受河南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景区与观光车司机应是合作关系”。
对此,河南中豫律师事务所律师欧阳光认为,不管观光车司机是不是景区员工,仅就“游客在景区被打”来看,景区就应该负相应的责任。“消费者在接受景区、宾馆等的服务时,已经和经营者形成了合同关系,因此经营者负有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免受伤害的义务。”欧阳光说。
当地派出所出警用了多久
陈先生不能释怀的是:他们当天10点半就已报警,但沙窑乡派出所民警下午1点才赶到;且事发已经一周多了,案情进展仍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7月25日上午,陈先生等几名受伤游客再次来到辉县。沙窑乡派出所丁姓所长告诉陈先生,案件发生后,7月19日新乡遭遇山洪,所以案件进展不大。